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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文山區力行國民小學

最新消息

公告【臺北市文山區力行國小「小小美術家」111學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作品評選徵件活動計畫】

{{ $t('FEZ001') }} 教學組長 羅元希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一、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8月30日北市教國字第1113077245號函辦理。
二、參加對象:全校小學部學生都可以參加初審,美勞(或生活)老師從初審作品中每班選1~5 位學生作品(每生可送3件或6件作品)參加校內複審。
三、辦理方式:
    (一)受理單位:教務處教學組
    (二)個別初審收件:學生個別送件,向美勞(或生活)任教老師報名。
    (三)初審收件時間:由各班美勞(或生活)任教老師自訂,於111年11月4日(週五)前完成。
每生送交三件作品即通過初審,可在小小美術家護照核章蓋認證章一次,六件 作品則蓋認證章2次。(每生最多每屆蓋認證章2次)
    (四)班級複審送件:每年辦理一次,以【班級】為單位,統一於111年11月4日(週五)至11月11日(週五)16:00前送交教務處教學組(不受理學生個別報名)。學生作品請用迴紋針或燕尾夾固定,儘量勿用塑膠袋裝。
    (五)複審評審時間:111年11月中。
    (六)複審獎勵辦法:作品參加複審獲得金、銀、銅牌獎者頒發獎狀,落選者亦可獲得鼓勵卡一張。
    (七)參加決選:配合臺北市規畫,每年辦理一次。將依各班初審送件數量,於複審評選出各年級金牌作品,並於金牌作品中各擇一件於111年12月1日-2日送至校外參加市賽。
四、作品須知:
    (一)學生個人創作作品3件,至多可送6件,主題及材料不拘(含水彩、版畫、水墨畫、設計、電腦繪圖……等)以平面創作為主,立體作品請以作品前、後、左、右四個方向拍攝之照片黏貼至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送件。
    (二)送件作品規格以八開或四開為原則(八開作品及小於四開作品請貼於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底紙上,水墨作品需襯底),尺寸未符標準者,一律退件。
    (三)報名表須知:作者請在「小小美術家的話」欄框中,寫明創作每件作品的想法,並請家長在「家長的話」欄框中,寫下觀感或勉勵的話(繳交至教務處時需填完此欄)。
    (四)報名表填寫不完整者,不予評審。
    (五)初審送件:初審時間由美勞(或生活)任課教師自訂,複審送件開始前完成。學生備妥作品3件或6件,每件作品均需貼上作品標籤(附件三),並用迴紋針將填妥之報名表(附件二)別於三張作品之上,連同小小美術家護照送交給班級美勞老師。(二年級以上第一次參加者免交小小美術家護照;一年級新生入學時發予每人一本臺北市小小美術家護照)。
五、檢附相關競賽計畫,供參賽學生及家長參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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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2-10-25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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