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愛心再生電腦申請審核原則
一、申請愛心再生電腦之資格: 本會歡迎有電腦需求的國民教育弱勢學童(含高中、國中、小學)申請愛 心再生電腦。其定義如下:
1. 符合低收入資格之家庭(需附上低收入戶證明予學校教師)。
2. 符合中低收入資格之家庭(需附上中低收入戶證明予學校教師)。
3. 清寒家庭(學校出具證明)。
4. 限一戶一機,家中無電腦者。
※以上證明皆由學校留底,由學校統一出具證明寄至本會。
二、申請方式
1. 提出申請:符合上述申請條件的學生,一律由學校教師上網登錄申請後 , 並將學校出具證明郵寄至本會信箱。
若有回收轉贈問題歡迎洽服務專線: 02-2969-6864 吳秀清小姐。
2. 審核時程:本會在收到學校出具之證明並上網核對名單後進行審核。因申請人數眾多,恕不逐一通知未獲轉贈之學童,尚祈見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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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3-06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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