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總務處|
一、依臺北市政府113年1月22日府授都建字第1130102148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加強宣導建築物附設昇降設備、機械停車設備維護管理,保障民眾使用安全,請貴機關學校協助將相關設備安全宣導品電子檔(如附件)等掛於貴單位之網站、臉書、電視牆、跑馬燈、文宣或宣導活動等廣為宣傳,以憑藉各界資源,加強維護管理,保障民眾使用安全。
三、請詳閱本府113年1月22日上開號函及其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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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1-3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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