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孫錦梅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 活動目的:
以臺北市國民小學中高年級學童為對象,期透過藝術創作的方式,啟發學童對水資源永續發展的關注。
二、 活動主題:
從不同角度表達對水資源永續發展的理念,針對以下主題進行創作:
(一)水的循環:描繪水在自然和人類系統中的循環過程,表達水資源的無限循環和持續利用的概念。
(二)保護與再生:描繪水源保護措施(如植樹造林或污染防治)以及水資源的再生利用(如回收水再利用) 。
(三)節水行動:描繪日常生活中如何節約用水,鼓勵每個人都能在日常生活中為水資源永續發展做出貢獻。
(四)其他水與生活相關題。
三、 主辦單位:臺北自來水事業處。
四、 協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。
五、 執行單位:威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。
六、 收件期間:即日起至 114 年 9 月 15 日 17:00 止,以郵戳為憑。
七、 參賽資格:臺北市公(私)立國民小學之中、高年級學童。
(一)參賽組別:以 114 學年度為基準,區分「中年級組」(3、4 年級)、「高年級組」(5、6 年級)。
(二)以學校推薦為主:每校各組至多選出 5 件作品參賽,作品以「學校」為單位送件,採個別創作,每位學童限報名「1 件」作品。
八、 作品規格
(一)作品尺寸以四開(54.5x39.3cm)紙張為原則,誤差勿大於±10%,不限紙張材質與直橫式方向。
(二)繪畫媒材不限(油畫、水彩、彩鉛...等),,作品須為紙本平面作品,不接受電腦印製繪圖。
(三)不可使用電腦繪圖或數位 AI 合成方式進行創作。
(四)請繳交作品原始手稿,不可繳交作品複本。
(五)作品請勿護貝或裱框。
九、 報名與收件:
(一)報名方式,請以「學校」為單位統一投稿報名。繳交以下資料:
項 目 備 註
1.原稿作品 請妥善包裝
2.參賽報名表(如附件1) 1件1張,黏貼於作品背面右側
3.參賽報名作品一覽表
學校推薦(如附件2)
請勿黏貼,隨同作品繳交,並須同步填寫於Google 線上表單。
4.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(如附件3)
請直式黏貼於作品背面左側
5.文件袋(紙箱)封面 (如附件4) 請 黏 貼 於 包 裝 作 品 文 件袋 (紙箱)封面
(二)收件方式:作品請於 114 年 9 月 15 日(一)17:00 前送達。以「學校」為單位送件,統一由校方收齊參賽作品後,依【附件 4】格式填妥寄件資訊並逐一檢視報名資料後,黏貼於包裝作品文件袋(紙箱)封面,
透過郵寄或親送方式繳交作品。
1.郵寄:請將作品等應繳交資料,裝入文件袋(紙箱)並完整包妥後,以掛號
方式,寄至 10570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 230 號 14 樓之 4,「第
2 屆水滴永續藝起來繪畫比賽活動小組」收,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
如未妥善包裝或未以「掛號」方式寄送,致有損壞或遺失等情事,主辦單
位不負賠償責任。
2.親送:請於收件期間之上班日上午 10 時至下午 5 時,親送作品至執行單
位:「第 2 屆水滴永續藝起來繪畫比賽活動小組」(威立顧問公司,地址:
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 230 號 14 樓之 4)。
(三)資料補件:報名資料如未齊全者,執行單位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補件,請
於收到通知後 3 日內,以郵寄或親送方式補齊資料,逾期未補件者或報名資料
填寫不全、錯誤,致無法聯繫者,作品將不列入評審。
(四)聯絡方式:如有任何問題,請洽詢活動小組專案人員 陳小姐,電話:
(02)2766 5367#17,電子郵件:queenie2025@willypco.com.tw
十、 評審作業:聘請節水及美術領域專家學者共 3-5 人召開評審會議,針對參賽作(一)各參賽作品須為原創,並無抄襲、代筆或其他侵害第三人權利之情事,且未曾
在其他比賽中獲獎或公開展覽,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。
(二)各參賽作品若有任何違反簡章規定之情事,視為無參賽資格,若該作品已獲
獎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,並請求退還已領取之獎狀及獎金。
(三)學校推薦報名之參賽作品件數,應符合本簡章規定,超出規定件數之作品,將
不予列入評審。
(四)凡參賽作品均不退件,請自行複製留存。
(五)指導教師應為參賽學校之教師,每件作品限 1 名指導教師,並請督導及檢視參
賽作品無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,惟作品如未經指導,報名表之指導教師欄位請
填「無」。
(六)每件參賽作品皆須填寫「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」(如 附件 3);參賽
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授權主辦單位得自行或指定第三人無償使用,主辦單位並具
有包括但不限於重製、改作、發行、出版、公開播送、公開上映、公開傳輸、
公開展示以及不限時間、地域、次數、方式使用之權利,並同意對主辦單位或
主辦單位授權使用之人,不行使著作人格權。
(七)得獎獎金僅得由得獎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領取。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獎金
額度超過新臺幣 1,000 元者,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,執行單位(威
立顧問公司)將依稅法規定,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獲獎者。
(八)凡參賽即視同接受本簡章各項規定,各項規定並得依實際狀況適當修正。
十五、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及對本簡章內容之最終解釋
權;修改訊息將逕於主辦單位官方網站 (https://www.water.gov.taipei)最新消
息專區及「威立顧問公司」臉書專頁及最新消息專區公布。
品予以評分,並就各組選出得獎作品。評審得視作品數量及水準,酌予調整各組獲獎名額或從缺。
十一、 評審標準:
(一) 主題切合度(30%):作品對「水」主題的表達及呈現。
(二) 創意與構思(30%):作品的創意表現及不同視角詮釋主題。
(三) 美術技巧與整體視覺(25%):技巧、色彩運用,畫面完整具有視覺張力。
(四) 表達力與感染力(15%):是否能引起觀者共鳴,傳達永續理念。
十二、 獎勵方式:學校推薦同時獎勵獲獎學童及其指導教師,分別就「中年級組」
及「高年級組」擇特優 3 名、優等 5 名、佳作 10 名及入選 20 名,共計 76
名,獎勵分配如下:
(一) 參賽學童獎勵
獎 項 獎 金 獎 狀
特優 3名 5,000元/名 獎狀1紙/名
優等 5名 3,000元/名 獎狀1紙/名
佳作10名 2,000元/名 獎狀1紙/名
入選20名 1,000元/名 獎狀1紙/名
(二) 指導教師獎勵(學校推薦)
獎 項 獎 金 行 政 獎 勵
特優 3名 2,000元/名 嘉獎 1支/名
優等 5名 1,500元/名 嘉獎 1支/名
佳作10名 1,000元/名 嘉獎 1支/名
入選20名 500元/名 嘉獎 1支/名
備註:各學校得參照本表行政獎勵額度,依權責酌予敘獎;同一指導教師
指導之獲獎作品超過 1 件者,不限制獲獎件數,依各該獲獎作品獎項給予
獎金;惟行政獎勵部分,最高可累計獲嘉獎 2 支。
十三、 得獎公布 :
比 賽 結 果 於 114 年 10 月下旬於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官方網站
(https://www.water.gov.taipei)最新消息專區公布,並檢附領獎辦法行文
通知得獎學童之就讀學校,請學校代為轉發。
十四、 其他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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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8-0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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