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主旨:為提醒貴校學生家長如期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,檢送「9月22日前申請地價稅特別稅率及減免,
逾期申請自次年起開始適用」宣導海報電子檔,敬請貴校惠予協助運用學校網站、多媒體播放系統電子看板及跑馬燈等管道宣導訊息,
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跑馬燈宣導文字內容為:「土地如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規定,請於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適用優惠稅率,
逾期申請者自次年起適用,核准後應避免戶籍遷出而遭補稅。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文山分處關心您!」
二、宣導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22日止。
三、如蒙惠允,請以電子郵件告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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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9-1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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