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臺北市力行國小114學年度第2學期課外社團申請注意事項
填寫申請表前務必詳閱!謝謝!
1、上課時間:115年2月23日(一)~115年6月29日(一)
2、招生對象:本校一~六年級學生(依各社需求)
3、上課次數:週一18次、週二18次、週三18次、週四18次、週五14次
4、教材由授課老師向學校提出申請,若無教材需求則免填。
5、最低開班人數及鐘點費,依『臺北市國民小學課外社團作業要點』辦理。
6、請授課教師填好申請資料(申請表、簡歷表、授課計畫書、教學材料費明細表),於114年10月
29日(三)前回傳peng0826a@gmail.com,(電子檔可在學校行政公告處下載),檔名請標註為【114-2課後社
團申請表-社團名稱-開課老師】。或將紙本送交學務處訓育組,逾期或資料不完整者視同放棄。
7、授課老師請填寫實際可上課之老師,且於社團會議時(預計11月14日上午9:30)可參加面試。
(謝絶由機構行政代理參與面試,否則取消申請受理)
8、依據109年6月29日修正之「臺北市國民小學課外社團作業要點」
第六點...外聘師資,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
(一)具有專長之合格教師。
(二)未具教師資格,但有相關才藝素養,並持有下列學經歷相關證明文件之一:
1.國內外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者。
2.曾獲選為直轄市或縣(市)級以上相關才藝之代表隊一年以上資歷者;或曾參加直
轄市或縣(市)主辦之相關才藝公開表演、展示、競賽者。
3.曾獲得國家級、直轄市或縣(市)級,公開辦理之能力檢定、檢核或鑑別證書者。
前項第二款所稱學經歷,以經政府機關合法立案之學校、學術機構及政府機關所頒發之證
書、證照或相關證明文件為限。未具備前項學經歷而有特殊專長或才藝者,應報本局核准
後聘任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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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0-13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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