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鄭雅心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一、國教署為協助學校整合閱讀資源、管理圖書及發展有效閱讀教學活動,培養學生應用及檢索閱讀資料之能力,賡續辦 理旨揭計畫,補助學校增置閱推教師及其減授課費用。 二、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,詳閱附件注意事項及經費編列原則,並於115/3/27(五)前,免備文檢送申請表(含經費表)之電子檔(word及核章pdf檔),寄至本局承 辦人信箱:(一)國小:國小教育科黃科員(信箱:edu_pe.32@gov.taipei,電話:1999轉分機6371)。(二)國中:中等教育科黃富財課程督學(信箱:bm1623@gov. taipei,電話:1999轉分機6353)。
三、依國教署核定本市國小及國中送件上限分別為18件及15 件,並優先核配114學年度已核定為2學年度之學校,倘參與學校數超過前述額度,本局依申請書之計畫完整性、可行性及過往計畫執行情形,擇優推薦。
四、檢送實施注意事項、經費編列原則及申請表(範本)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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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3-19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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