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
::: 臺北市文山區力行國民小學

最新消息

臺北市文山區力行國民小學115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實施計畫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臺北市文山區力行國民小學115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實施計畫

一、依據中華民國115831日北市教國字第1153094858號函辦理。

二、參加對象:全校小學部學生都可以參加初審,美勞(或生活)老師從初審作品中每班選1~5 位學生作品(每生可送3件或6件作品)參加校內複審。

三、辦理方式:

    ()受 理  單 位:教務處教學組

    ()個別初審收件學生個別送件,向美勞(或生活)任教老師報名。

    ()初審收件時間:由各班美勞(或生活)任教老師自訂,於1151030(週五)前完成。每生送交三件作品即通過初審,可在小小美術家護照核章蓋認證章一次,六件作品則蓋認證章2次。(每生最多蓋認證章2)

    ()班級複審送件:每年辦理一次,以【班級】為單位,統一115112(週一)116(週五)16:00送交教務處教學組(不受理學生個別報名)

 學生作品請用迴紋針或燕尾夾固定,儘量勿用塑膠袋裝。

    ()複審評審時間:11511月中

    ()複審獎勵辦法:作品參加複審獲得金、銀、銅牌獎者頒發獎狀,落選者亦可獲得鼓勵卡一張

()參加決選:配合臺北市規畫,每年辦理一次。將依各班初審送件數量,於複審評選出各年級金牌作品,並於金牌作品中各擇一件於115123-115124送至校外參加市賽。

四、作品須知:

()學生個人創作作品3

,至多可送6件,主題及材料不拘(含水彩、版畫、水墨畫、設計、電腦繪圖……等)以平面創作為主,立體作品請以作品前、後、左、右四個方向拍攝之照片黏貼至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送件。

()送件作品規格以八開或四開為原則(八開作品及小於四開作品請貼於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底紙上,水墨作品需襯底),尺寸未符標準者,一律退件。

()報名表須知:作者請在「小小美術家的話」欄框中,寫明創作每件作品的想法,並請家長在「家長的話」欄框中,寫下觀感或勉勵的話(繳交至教務處時需填完此欄)

()報名表填寫不完整者,不予評審。

()初審送件:初審時間由美勞(或生活)任課教師自訂,複審送件開始前完成。學生備妥作品3件或6,每件作品均需貼上作品標籤(附件三),並用迴紋針將填妥之報名表(附件二)別於三張作品之上,連同小小美術家護照送交給班級美勞老師。(二年級以上第一次參加者免交小小美術家護照;一年級新生入學時發予每人一本臺北市小小美術家護照)


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9-22|

{{ $t('FEZ005') }} 3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