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訓育組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5 年 9 月 30 日北市教終字第 1150145634 號函,轉知苗栗縣政府辦理「2027 台灣燈會在苗栗-全國花燈競賽」,歡迎親師生、家長及民眾踴躍報名。
二、競賽組別:親子組(國小、幼兒園)、國中組、高中職組、大專社會組及機關團體組。親子組可由親師生、師生或親子組隊;每件作品作者最多 5 人、指導老師最多 2 人,合計最多 7 人,作者不得與指導老師重複,學生須占作者人數至少三分之一。可同學層跨校組隊,不得跨組參賽。
三、創作主題:可參考羊年生肖、智慧城市、產業科技、多元文化、族群共榮、宮廟慶典、觀光特色及美食文化等元素,融入苗栗山海景致,並鼓勵運用在地、環保素材及永續發展概念。
四、報名方式及期限:
(一)一律線上報名,網址:https://lantern2027.utk.com.tw/。
(二)網路報名:115 年 10 月 19 日至 12 月 4 日截止;逾期或以其他方式報名者不予受理。
(三)報名資料修改、成品圖檔上傳及報名確認單核章上傳:均於 115 年 12 月 31 日截止。須完成相關資料填報、成品圖檔上傳及核章確認單上傳,始完成報名。
五、作品規格及注意事項:長、寬、高至少一項不得小於 1.2 公尺;長、寬均不得超過 2.5 公尺,高度不得超過 3 公尺。作品應牢固、防水並由內部發光,以交流電 110 伏特供電,每件總耗電量以 1,500 瓦為上限,須備妥 2 公尺以上延伸性插頭電線。展覽不提供遮雨及懸吊設施,不收使用背景音樂或發聲裝置的作品;不得以曾參賽、參展作品或其修正部分參賽,亦不得委外製作、代工或侵害他人著作權。其他用電與安全規定請詳閱實施計畫。
六、送件及評審:
(一)送件時間:116 年 2 月 12 日至 2 月 14 日,每日 9 時至 15 時;逾時或未預先報名者不得參賽。
(二)送件地點:2027 台灣燈會在苗栗-競賽花燈展覽區。參賽者須親自送件,並自行準備組裝、固定所需材料及機具;詳細資訊請留意競賽網站。
(三)評審日期:116 年 2 月 15 日、2 月 16 日。
七、獎勵及展覽:各組設燈王、特優、優等、甲等及佳作,頒發獎金與獎狀;燈王獎金 6 萬元,其餘獎項及指導老師敘獎規定詳如附件。開燈展覽期間為 116 年 2 月 20 日至 3 月 7 日。作品領回時間為 116 年 3 月 8 日至 3 月 9 日,每日 9 時至 15 時,須持領件憑證自行拆除及運回。
八、聯絡窗口:苗栗縣政府鍾敏芳,電話:037-559687。報名、作品規格及最新活動資訊,請參閱競賽網站及附件。
九、附件:苗栗縣政府原函及「2027 台灣燈會在苗栗-全國花燈競賽實施計畫」各 1 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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