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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建全基金會「Go Art 走去藝術」公立學校參訪美術館贊助計畫開放申請

{{ $t('FEZ001') }} 訓育組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一、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5 年 10 月 14 日北市教終字第 1153017868 號函,轉知財團法人洪建全教育文化基金會辦理「Go Art 走去藝術-公立學校參訪美術館贊助計畫」,鼓勵教師規劃參訪美術館,拓展學生美感視野。

二、申請對象與人數:全臺公立國小、國中及高中(職),以班級、社團或學習共同體為單位,由教師或校方提出申請。單一申請案總人數以 30 人為上限,可包含隨隊師長與工作人員,惟其人數不得超過總人數三分之一。

三、贊助額度與項目:
(一)一般學校:單一申請案最高新臺幣 45,000 元。
(二)非山非市、偏遠及極偏學校:最高新臺幣 70,000 元。
(三)請依參訪人數及實際需求合理編列交通費、門票費、保險費、餐費、導覽或體驗費、雜支等預算,實際贊助依基金會審核結果。

四、參訪內容:以具專業典藏機制或當代視覺藝術的美術館參訪為優先,不贊助一般商業性質展覽。

五、申請方式:即日起採 Google 線上表單申請。基金會官網建議於參訪活動前 60 天提出申請;經內部審核後,於 30 日內以電子郵件通知獲贊助單位並提供相關資訊。
Go Art 線上申請表
洪建全基金會官方計畫頁

六、經費核撥與收據:依申請辦法,基金會於活動前 30 日完成經費核撥,校方收款後 10 日內須依申請總經費開立捐款收據,寄至洪建全基金會辦公室。請於申請前詳閱相關行政及收據規定。

七、成果繳交:活動日後 30 日內,將成果上傳至學校專屬資料夾,內容包括活動日期、參訪內容、參訪心得與名單、精選照片 10 張(至少 1 張全體團體照)、紀錄影片約 10 秒共 3 段,以及活動保險資料(保單及收據)。基金會另會依申請人數寄送色鉛筆速寫組,請於參訪期間使用並留意收件。

八、注意事項:須做好活動安全控管及投保工作,並於活動結束後檢附保險證明。獲贊助學校須同意活動期間接受基金會訪視及採訪,並協助相關紀錄拍攝;基金會得於尊重個案隱私前提下,運用相關資料作會務宣傳。若於社群分享紀錄,請提及 #洪建全基金會 並標註 #GoArt。計畫變動須主動告知;不符申請內容或浮報溢領者,依辦法可能終止贊助並要求全額退款。

九、聯絡資訊:洪建全基金會鐘專員,電話 02-2396-5505 分機 112,電子信箱 pocky.chung@hongfoundation.org.tw。

十、附件:基金會原函及贊助計畫申請辦法共 1 份 PDF(3 頁),請詳閱完整規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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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10-16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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